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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选示范企业可获奖30万
作者:xqy 来源:互联网 阅读次数:6367次 发布日期:2012年3月07日

  酝酿近一年《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出台,据了解入选示范企业可获奖30万,具体资讯如下:
  
  酝酿了近一年的《东莞市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认定管理暂行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近日正式出炉。这标志着东莞加快建设“全国加工贸易转型升级试点城市”迈出关键步伐。
  
  《办法》透露,东莞在今后3年内将培育100家示范性加工贸易企业。加工贸易示范企业可享受一系列优惠——除了得到市政府一次性30万元的奖励外,还将被纳入市重点工业企业名单,享受检验检疫、用地等一系列的优惠政策。
  
  【政策利好】
  
  三年培育100家示范企业
  
  《办法》指出,东莞将在2012年-2014年的3年内分批培育100家示范性加工贸易企业。
  
  为了培育示范企业,东莞可谓“出钱出力出政策”。具体说来,“出钱”是指示范企业将得到市政府一次性给予的30万元奖励,并被纳入全市重点工业企业名单,享受《东莞市重点工业企业扶持暂行办法》规定的同等优惠政策。
  
  “出力”具体包括示范企业可获得市政府重点支持申报国家级、省级和市级企业技术中心、工程技术研发中心、重点实验室和博士后流动站等。
  
  “出政策”则指可享受检验检疫、用地等一系列“大开绿灯”的优惠政策——具体包括自动纳入“绿色审批通道”,颁发“东莞市重点项目绿色通道卡”;优先列为检验检疫免验企业的培育对象,优先列为检验检疫一类监管企业的候选名单,优先进入检验检疫“绿色通道”及快速核放管理;纳入海关高资信企业,对其优先适用各项创新优惠制度措施和便捷监管措施;自动纳入保用电范围,根据全市电力供应的实际情况,优先保障用电。
  
  “保障用电,这就解决了很多企业用电的燃眉之急;用地优先,这就给一些大型外企增资扩产解决了后顾之忧。”东莞市均兴金属制品有限公司董事长黄日荣分析指出,《办法》里提出很多示范企业在用电、用地方面的优先措施,牵引力度很强,这让加工贸易企业在转型升级方面更有动力。
  
  【企业评选】
  
  指标量化考核综合评分
  
  东莞要在3年内分批培育100家示范性加工贸易企业。这说明,平均每年东莞将产生30多家示范企业。《办法》规定,市外经贸局、黄埔海关办公室、东莞市人力资源局负责组织和管理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的评选。
  
  什么企业可以成为示范企业?《办法》规定,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是指,在东莞从事加工贸易的企业中持续进行转型升级,在制造水平提升、品牌营销、总部要素集聚、研发创新、规范经营管理、保证产品质量、清洁生产、环境保护以及履行社会责任等方面综合效果显著,具有典型示范作用的企业。
  
  评选采用量化评分制,按照综合评分表打分,满500分以上的进入下一轮考评。在整个考评中综合评分表占有很重要的分量。这个评分表最大的特色就是“客观公正,一目了然,指标有出处”。基本上各相关部门和镇街都能监控到企业指标的完成情况,既做不了假,也有利于评选。
  
  此外,《办法》也明确规定了被终止资格企业的退出机制和处罚措施等。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资格自颁发证书之日起有效期为3年。每年定期对获认定的示范企业进行复审考核,复审不合格的,终止其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资格。
  
  1.申报条件
  
  申报加工贸易转型升级示范企业必须具备下列基本条件:
  
  (一)在我市办理工商税务登记,具有独立法人资格,从事加工贸易生产经营活动;
  
  (二)有规范的生产经营管理制度,健全的财务管理制度,建立了比较完善的知识产权管理体系和质量保证体系;
  
  (三)加工制造技术水平在国内外同行业居于领先地位,掌握企业发展的核心技术;
  
  (四)具有较强创新能力和应用新技术能力,积极实施技术改造和技术创新,具有重大科技成果的转化能力;
  
  (五)具有较强盈利能力;
  
  (六)企业拥有自主商标权或母公司品牌;
  
  (七)近3年内无严重违反相关法律法规,对于被环保部门列入超标或违规排放黑名单,被节能管理工作机构勒令整改,未通过人力资源、工商部门年审,有骗取财政资金行为,被海关部门列为C、D类监管,被检验检疫部门列为三类、四类监管的企业不得参评。
  
  2.评审程序“三步走”
  
  一是申报。企业在自愿申报的前提下,将相关资料报到当地政府,由当地政府推荐到评审委员会办公室。
  
  二是考评。主要经过两轮考评。首先,评审委员会办公室在收到企业的申报资料后,按照综合评分表进行打分,满500分以上的进入下一轮考评。第二轮,由评审委员会办公室通过邀请相关专家现场考评、征求部门意见以及综合评选等程序,筛选出初步的企业名单,并进行为期十天的公示。
  
  三是认定和表彰。公示后的名单由评审委员会报市政府审核批准,并由市政府对示范企业进行公开的认定和表彰。在整个评审过程中不向企业收取任何费用。
  
  【焦点关注】
  
  现有88家企业符合评选标准
  
  问:从《办法》评审条件来看较为严格,目前东莞合格的企业相对较少。如何让政策不曲高和寡?
  
  市外经贸局:其实在过去近一年时间的政策制定过程中,政策制定方是经过深思熟虑,反复验证的。
  
  第一,已经进行摸底测试,市外经贸局按照《办法》约定的条件往东莞现有的企业身上“套”,经测试符合条件的有54家,还有34家企业经镇街和外经贸局等部门联合培育可达到《办法》标准。两者总和为88家,余下12家示范企业,希望通过加压鼓励镇街企业进一步努力达标。
  
  第二,市外经贸局联合黄埔海关办公室、市人力资源局共同起草了《办法》。其间,多次征求各镇街和全市17个相关部门和单位的意见,对经信局、法制局等11个部门的修改意见基本采纳;在市政务网站公开征求社会意见,没有收到修改意见。

(信息收集:东莞人才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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